高能电池材料与器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晋教学函〔2022〕14号)、《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8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0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高能电池材料与器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现公开招聘2023届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深化学校内部用人体质机制改革,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助理工作队伍。
二、基本条件
1. 2023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招聘岗位及聘期
1. 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岗位计划招聘1-2个,主要协助课题组负责人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科研经费报销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 聘期
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可离职。
3. 任职要求
1) 严谨细致,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数据分析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2) 乐观开朗,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协助完成科研项目管理、财务、合作交流等行政工作;
3) 负责重点实验室活动及会议的组织协调与统筹安排;
4) 协助完成重点实验室的科研课题,参与咨询项目及研究报告撰写等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 具有化学、化工和能源相关专业学习经历者优先。
四、薪酬待遇
聘用的科研助理薪酬标准为800元/月。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
五、招聘程序
1. 受理报名
即日起至7月25日,应聘者将求职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最高学历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年月--应聘岗位”发至联系邮箱zhanglixin@nuc.edu.cn。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查
由高能电池材料与器件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通过初评者不再另行通知。
3. 面试和考核
资格初审通过者安排面试和考核。
4. 录取
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
5.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办理入职。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史老师
电 话:15235153321